鉴定服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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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安全鉴定业务范围

一 工业厂房及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

  1、房屋在改变使用用途、增加荷载、改变房屋结构以及增加房屋层数前的房屋性能鉴定。

  2、房屋的工程质量、结构安全性、构件耐久性以及使用性存在质疑的复核鉴定。

二 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

  包括地铁、隧道、房产、土建、基坑、人防、桥梁、河涌以及爆破等施工周边的房屋安全鉴定,施工前对周边房屋的现状进行证据保全及安全性进行等级评定;施工后对房屋的受损程度及受损原因进行评定,并为造成的损坏提出合理的加固以及修缮建议。

三 房屋受损后的结构安全性鉴定

  受雨、雪、台风、雷击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、化学品腐蚀及汽车撞击等意外灾害导致的房屋结构受损,我司根据原设计要求、现行国家规范标准以及房屋受灾(损)后的结构安全性、使用性及损伤程度进行评定,并给出合理有效的修缮、加固处理建议。

四 建筑抗震性能鉴定

  对学校、医疗机构等公共建筑物抗震设计要求的房屋,依据《建筑抗震鉴定标准》(GB50023-95)2008年版及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对房屋的抗震性能进行检测、鉴定及验算。

五 文化、体育、娱乐、宾馆、餐饮、商铺、展厅等公共场所的开业、转业前和资质年审前的房屋安全鉴定

  1、根据广东省公安厅《关于营业性歌舞厅娱乐场所和电子游戏机室核发﹝安全合格证﹞的通知》(粤公﹝治﹞字【1994】396号文)对全省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和电子游戏机室启用《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合格证》。申领该证前必须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。

  2、《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》(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08号令)申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钱,必须对房屋进行安全鉴定。

  3、 根据《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》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第十九、二十一条(1.房屋地基基础、主体结构有明显下沉、裂缝、变形、腐蚀等现象的;2.房屋超 过设计使用年限的;3.自然灾害以及爆破、火灾等事故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;4.拆改房屋主体或者承重结构、改变使用功能以及明显加大房屋荷载的;)规 定,未经鉴定或鉴定不符合房屋安全条件的,不得作为经营场所。

六 出租房屋租赁前安全鉴定

  即对拆迁安置房和生产经营使用的房屋,特别是用作营业性娱乐场所,易燃易爆、剧毒物品存放的房屋,旅业和出租的房屋,须经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,未经鉴定或鉴定不符合房屋安全条件的,不得安置、开业或出租。

七 “五无工程”(无立项审批、无规划设计、无开工许可、无工程验收、无看守管理)房屋的检测鉴定五无工程房屋质量检测鉴定;

八 建筑物的年限鉴定;

九 各种大型及特殊结构形式房屋的检测、鉴定;

十 结构、构件在温度、收缩等特殊外界因素作用下的应力分析及损坏原因鉴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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