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环境测量的目的
准确、及时、全面地反映环境质量现状及发展趋势,为环境管理、污染源控制、环境规划等提供科学依据。
1、根据环境质量标准评价环境质量;
2、根据污染分布情况,追踪寻找污染源,为实现监督管理,控制污染提供依据;
3、收集本底数据,积累长期监测资料,为研究环境容量、实施总量控制和目标管理、预测预报环境质量提供数据;
4、为保护人类健康、保护环境,合理使用自然资源,制订环境法规、标准、规划等服务。
(二)环境监测的分类
1、按监测目的或监测任务划分
(1)、监视性监测(例行监测、常规监测)
包括对污染源的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,以确定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状况,评价控制措施的效果、衡量环境标准实施情况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。
(2)、特定目的监测(特例监测、应急监测)
①污染事故监测 ②纠纷仲裁监测
③考核验证监测 ④咨询服务监测
(3)、研究性监测(科研监测)
2、按监测介质或对象分类
可分为水质监测、空气监测、土壤监测、固体废物监测、生物监测、噪声和振动监测、电磁辐射监测、放射性监测、热监测、光监测、卫生(病原体、病毒、寄生虫等)监测等。